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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预选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7-05-16 11:30:13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各位同学:

根据各专业年级培养计划的要求和各学院实际开课情况,对部分专业选修课开通预选,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办法

学生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选择所在专业年级开通的预选课程,并在规定的选课时间段内完成选课,及时查看选课结果。本次预选分两轮进行选课,如果错过前一轮的选课时间,则只能参加下一轮的选课,不另安排补选时间。

本次开通的预选课程全部为选修课程,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安排确定是否在本学期选修这些课程。

2.选课时间:

(1)第一轮选课不限容量,选课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30—5月19日24:00,本轮选课可以退选。本轮选课结束后,学校将对选课结果进行处理,选报人数小于20人的课程将停开,请同学们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及时查看选课结果。

(2)根据第一轮选课的情况,开通第二轮选课,选课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2:00—5月25日24:00。本轮选课只可补选不可退选。因第一轮所选课程停开或错过第一轮选课时间的同学可以参加本轮选课。

3.选课结果处理

两轮选课结束后,形成这些课程的正式选课名单,学校将根据各预选课程的选课情况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请同学们在本学期结束前一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严格按照课表的安排参加学习和考核。

4.选课方法:见《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选课手册》。

5.在选课时间内,学生可以在连接校园网或Internet网的任何计算机上登录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同学们也可以到网络自主学习中心(图书馆西南201)选课,中心开放时间:8:00-21:00(含周末)。

6.特别提醒:

(1)同学们确认选课的课程,将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科院财〔2009〕2号)》和《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浙科院财〔2009〕3号)》纳入选课学分数。

(2)预选课程的选课名单由学生选课过程自主产生,任课教师不得自行接受学生选课或退课。学生不能参加未选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否则课程成绩无效;选课后未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退选又不参加正常的教学环节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缺考”或“不及格”记录,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课程学分记入选课学分数。

7.如选课过程中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85070805,联系黄老师;

如要咨询如何选课问题,请联系您所在学院的教务员:

机械学院:85070208,沈老师; 信息学院:85070305,梁老师;

电气学院:85070270,赵老师; 建工学院:85070517,张老师;

生化/轻工学院:85070368,陈老师; 艺术学院:85070555,宣老师;

经管学院:85070603,兰老师; 理学院:85070707,赵老师;

外国语/中德学院:85070676,吴老师;中德工程师学院:85070405,孙老师;

人文国际学院:85070639,刘老师。

教务处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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