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人文学院关于下发梦想之星评比办法的通知》《人文学院关于下发“梦想新青年”年度人物评选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 2021年评比事宜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梦想新青年”年度人物评选评审
浙江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在读学生均可申请,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留学生。要求参评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卓越,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两次获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含本学年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学年平均绩点排名专业前5%。
3.在全国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第一负责人);
(2)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立项(第一负责人);
(3)论文被重要索引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其相关论文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重要索引是指SCI、SSCI、A&HCI、EI、CSSCI;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最新版JCR分区表为准;SSCI影响因子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公布的收录期刊及影响因子一览表;CSSCI期刊论文参照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最新标准。一级刊物(含人文社科权威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行业研究报告;
(4)独立注册公司或作为法人代表在科技园创业,经评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其他(经学院认定有突出业绩者)。
4. 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深受社会好评。
(二)“梦想之星”年度人物评审条件:
浙江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在读学生均可申请,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留学生。要求参评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学业优秀:评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0%。
2.文体特长:参加全国、省市、学校学院组织的文艺和体育等各类比赛,并取得校级及以上名次者。
3.社团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社团活动,获得较大校内外影响的。
4.科研突出: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被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杂志收录的(第一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除外)。
5.专业实践:积极参与写作实践,被省级以上期刊杂志或网络媒体收录的。
6.公益奉献: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一定影响力的。
7.学院贡献:关注学院发展,积极为学院做出贡献,并得到学院认可的。
8.创新创业:积极创业,并被学院认可的。
9.其他(经学院认定有重要贡献的)
二、评审程序
2021年12月6日-12月20日期间进行2021年“梦想新青年”、“梦想之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
1. 各班级负责组织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
2. 在综合年度各项表现的基础上,经学院学工组组织学院学工办、研工办、留学生管理等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3. 初审公示:评选出学院“梦想新青年”“梦想之星”年度人物拟评名单,并进行公示。
4. 风采展示,以线上推文、梦想新青年颁奖典礼等形式展示青年风采。
三、名额分配
1.“梦想新青年”年度人物不超过6人,原则上每年评颁一次,宁缺毋滥。
2.“梦想之星”各年级分配名额如下
班级 |
“梦想之星”年度人物(人数) |
寻梦之星(大一或研一) |
4 |
筑梦之星(大二或研二) |
6 |
追梦之星(大三或研二) |
6 |
圆梦之星(大四或研三) |
4 |
四、申请方式
《“梦想新青年”年度人物申请表》《“梦想之星”年度人物申请表》(电子版),12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电子版到学院学工办倪老师处,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1473549010@qq.com即可。
五、表彰方式
梦想新青年奖金1000元,梦想之星奖金500元。
人文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