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校学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更好地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使我院党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党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学员素质,使学员争做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的模范,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教育方针
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提高能力。
三、党校学员的学籍管理
1.党校学员实施推荐审核制度。凡要求参加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经入党联系人考核和推荐,由党支部研究批准。
2.建立党校学员考察档案。对参加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做详细的考核,包括上课出勤、学习纪律、讨论发言、参加活动的表现、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等,并做文字记载和结业鉴定(主要由培训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记录)。
3.学员在党校学习期满结业时,必须参加考试,并提交学习总结或心得体会,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4.党校学习期满结业后,学员登记表、结业评语等资料必须存入个人有关档案,继续跟踪培养考察。
四、党校学员的考勤和成绩管理
1.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旷课达到二次,或请假达到三次,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2.党校学员参加学习时应主动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对违反教学纪律者,党校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可开除党校学习学籍。
3.对于参加党校学习却因外出实习未结业的同学,党校给予补考机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名学习。
4.学员成绩由平时成绩、考试成绩。两部分的单科成绩必须及格以上;两部分的成绩按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40%计入总成绩。合格者颁发“人文学院党校结业证书”。平时成绩包括上课纪律(比如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10分、旷课一次扣30分、讨论无故不参与一次扣15分、不交作业一次扣20分)、公益活动参加情况(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10分、未请假缺席一次扣30分)。
五、党校学员结业管理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遵守党校管理制度,认真参加结业考试,遵守考试纪律,综合考评合格的,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结业资格:无故旷课或缺课达两次或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习态度不好者;迟到、早退和请假累计达三次者;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者。
凡缺课的要及时补课,然后本人要求参加考试、考核,须写申请报告,并视小结、考评情况确定可否结业。
3.党校课程结束后,学员要根据所学情况撰写学习小结并填写《党校学员考核表》交培训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
4.结业考试由党校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评分。
六、优秀学员的评选方法
在党校培训班学习期间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学员,可评为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学员可向党组织推荐为重点培养考察对象。
1.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党校学员中评出占学员10%的优秀学员。
2.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满勤,特殊情况请假最多不超过两次。
4.认真参加课程培训、并认真记笔记、写总结、心得。讨论时事先有准备,发言积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学习效果显著,综合考核成绩在班级前三分之一。
5.积极参加培训班和组织的参观、劳动、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6.党的基础理论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
7.由培训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负责所在培训班推荐候选名单,由学员所属党支部审核,由党校办公室审查确定 ,并报学院党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