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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9-04-15 15:45:31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请各支部按《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科组〔2019〕1号)的通知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

一、评定标准。分类参照《实施意见》(请见附件1)中“新时代高校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进行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

二、组织实施。按照一级评一级的办法,总支星级评定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由校党委负责审定,各支部的星级评定由所在党总支负责组织审定。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根据组织部要求, “五星级”党支部比例,最高不超过10%;有“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确定为“无星级”党组织。学院党总支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属基层党组织逐个分析排队、评星定级,研究制定整顿方案,评定结果向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通报。

三、材料领取与结果报送。

1.各支部材料请即日起向学院组织员处领取;

2.请各支部于4月22日前,《浙江科技学院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表(二级党组织)》(附件2-2)、《浙江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基层党支部)》(附件3-1)、《浙江科技学院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满意度测评表(基层党支部)》(附件3-2)填写完成,交党总支留存。

联系人:付阳,联系电话:0571—85070631。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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