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教务 > 正文
教学教务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5-12-30 10:21:05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了简化重修手续,2015-2016学年第2学期重修安排采用学生先重修预报名,然后根据实际报名重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协调各教学单位进行重修任务安排和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重修预报名

已注册的在校学生双学期开课的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和限选课(选修课不及格不必重修,可以选修其他同类课程,只要所得选修课学分达到培养计划的相应学分要求即可)可以参加本次重修预报名。重修预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4:00~2016年3月7日24:00。

请同学们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重修预报名(步骤见附件1:重修报名操作说明)。

特别提醒:

①在重修预报名之前,认真查询自己的不及格课程(附件2:不及格成绩查询),按照课程代码而不是课程名称进行报名

②如果已经修读并通过正在修读不及格课程的替代课程,则不需报名重修原不及格课程。学生学院要做好课程替代的解释工作。

③预报名的结果只是对重修意愿的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有些报名的课程可能无法开设,具体情况见下述的重修安排

二、重修安排

根据课程的重修预报名人数情况按照如下规则进行相应的重修安排:

1、申请重修学生数达15人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需开设【重修班】。重修班的授课学时不低于课程学时的1/3。

2、申请重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

a. 如果本学期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开设,由教务处协同开课学院负责组织【跟班重修】,将该课程的重修报名学生名单添加到相应的课程中。与原安排课程有冲突的学生,由开课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课程代码的教学班。

b. 如果本学期没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开设,但有其替代课程开设的,可在开课学院的安排下,参加该替代课程的【随堂听课】。

c. 如果本学期没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开设,也没有替代课程开设的,学校将视开课学院视师资情况安排【单独辅导】,并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

三、重修课程的学习

重修任务安排完成后,重修课程将出现于学生个人课表中,请同学们注意查看个人课表。(注意:各开课学院会争取尽早给各位重修报名的同学安排好教学班,但是一些单独开班的公共课,如数学、外语、物理、程序设计语言等,一般开班相对较晚,前期排课工作也较复杂,因此,请同学们在开学第二周和第三周经常查看个人课表,看重修课程是否已安排,也可以向开课学院咨询。

1、对于参加【重修班】、【随堂听课】和【跟班重修】的同学,请根据【个人课表】中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课程的学习。

2、对于参加【单独辅导】的同学,请根据具体的辅导计划参加辅导答疑,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重修报名及安排全部直接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不需要学生填写重修申请单。

2、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重修课程学分纳入收费学分。

3、所有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以重修安排结束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名单为准,不在选课名单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任课教师不得自行接受学生的申请。

4、本次重修安排请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

附件1.doc

附件2.doc


上一条: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注意事项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