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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国际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6-10-17 16:18:20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各位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浙科院党发〔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学院担任2015-2016学年的班主任

二、 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三、 考核办法和要求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填写考核表,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班级学生的考试及格率、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科研、考研、自修学习、课堂纪律、寝室文明建设等情况,要重点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等情况。

3、班主任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0%

(二)考核要求:

1.班主任在工作中对学生应实行“方向性、全面性、情感性、疏导性、民主性、集体性和表率性”的工作原则。每学期(年)初,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和院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并定期对照,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各学院班主任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学院学工组和党政领导根据每个班主任所做的实际工作和班级实际效果两个方面综合考评。

四、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将《考核表》和《班主任工作手册》一起交本学院,学院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2.等级评定:学院根据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给班主任相应的考核后,按考核给班主任工作评定考核等级,评定考核等级可以适当考虑不同年级的具体情况。

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五、 交表时间

请于10月30日前把《班主任工作手册》交到学院A4-411办公室《考核表》电子稿发至潘老师QQ邮箱,联系电话:85070631。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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