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教务 > 正文
教学教务

关于开展2013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15-10-21 12:05:27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人气: 加入收藏 标签: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计划在12月上旬对2013年立项的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按照下面的要求,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各教学部门统一将结题材料于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稿一份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一、验收要求

(一)省教育厅要求

2013年立项通知中规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二)学校拟定验收标准

(1)针对教改项目,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教改论文。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年度进展,按照附件1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2)针对课堂改革项目,项目负责人首先根据附件2(1和2两个一级指标)进行自评,并附上一套佐证材料(包括:立项两年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网络课程等相关资料);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同行专家听课及进行学生对课堂教改效果的整体评价调查的结果评价附件指标3、4,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上会专家按照附件2(除指标3、4外),并综合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年度进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验收程序

1、时间:12月中旬

2、方法:会议评审

3、人员:教学委员会人员与适量校外专家

4、项目负责人陈述5分钟,提问答辩3分钟。

5、专家综合给分,会议决定通过与否。

附1

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指标

评审标准

分值

评价

成果与效果

根据立项申请书的成果与效果,对照验收报告中的成果与效果,综合给分。

60

项目影响

项目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实施范围大,受益学生多。

20

项目特色

项目特色鲜明、创新性明显。

20

合计

注:没有核心论文一票否决。

附2

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表

课堂改革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所在学院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计算依据

自评

专家

1、教学资料

1.1 教学大纲、日历

教学大纲、日历等完整规范且严格执行,重点难点突出,课内讲解学时和学生课外学习学时达到1:2以上

5

课内讲解学时和学生课外学习学时达不到1:2以上的不能评为优质课程。

1.2 教案

教案规范且不断完善更新,年度更新比例10%,有5个以上的教学案例。

5

教案年度更新比例5- 10%,扣1分;少于5%不合格;少一个教学案例扣1分。

1.3 教材

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有条件的应编写出版有特色的本科应用型教材。

5

非国家规划教材扣1分,不是自编出版的特色教材扣1分。

2、课堂教学

2.1 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一致,有5%的学科前沿内容。

10

有2-5%的学科前沿内容扣1分,少于2%不合格。

2.2教学方法

实施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研讨课时达到课程总学时的30%以上。

10

研讨式课时达到课程总学时的20-30%扣2分,20%以下不合格。

2.3 教学手段

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手段,学生网络学习时间达理论课时数2倍以上。

10

没有网络课程的不合格。学生网络学习时间达到课时数1倍扣2分,1倍以下不合格。

2.4 课程考核

建设试题库,命题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尝试教考分离;过程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课程总成绩的50%;推进诚信考式;定期进行辅导。

10

没有试题库扣2分,没有教考分离的扣2分,平时考核比例40-50扣1分,少于40%不合格;没有参加诚信考试的扣2分;没有定期辅导的扣2分。

分数合计(共55分)

自评合计:

专家合计:

3、教学效果

3.1 学生评价

最近一次学生评教分数。

15

分数*20/100

/

3.2 专家评价

同行专家或教学督导听课分数。

15

分数*20/100

二级学院评价:

4、学生反馈

学生对课堂教改效果的整体评价

10

二级学院评价:

5、特色

根据项目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实施范围及受益学生多少进行评价。

5

/

总分

专家合计:

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上一条:关于做好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停课管理的紧急通知